
根据企查查显示,阿迪达斯体育(中国)有限公司于4月23日新增行政处罚,处罚机关为苏州工业园区范畴监督管理局(下称监管局),处罚事由为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。
根据决定文书号苏园市监处字〔2021〕00115号可知,阿迪达斯在其天猫和京东官方旗舰店出售的Ultra BOOST 男子跑步运动鞋(产品参数上市时间问题)以及FIN IST LGE 男子运动足球(FIFA 国际足联徽标缺失问题),目前上述商品已经在天猫和京东官方旗舰店全部下架。
具体情况:
1. 2020年4月,有消费者举报,阿迪达斯 (Adidas)天猫和京东中心宣传Ultra BOOST 男子跑步运动鞋(货号:BB6166)上市时间为2020年春季。但消费者曾在2019年购入该商品,后经监管局调查发现该商品最初上市时间为2017年冬季。对此,阿迪达斯表示,出现该情况是因为其电商中心使用的发布体系(PIM 体系)在商品补货后抓取和匹配商品资讯源时出现偏差。
2. 2020年6月,有消费者举报,阿迪达斯 (Adidas)天猫和京东中心分销的FIN IST LGE 男子运动足球(货号:FH7340)详情页面中描述该足球有 “FIFA 国际足联徽标”,但收到的4号足球并没有 FIFA 徽标。经监管局初步核实, 该款足球5号实际有FIFA 徽标,但4号没有,然而因两款商品货号相同,与网页宣传不符。
阿迪达斯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条含有“虚假资讯误导消费者”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第(二)项“商品有关的允诺等资讯与实际情况不符,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”,监管局对阿迪达斯的处罚结果为罚款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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